歌尔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由发行人聘请合格的金融机构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
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8、担保方式: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采用信用发行;
9、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决定、修订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时机、终止发行、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等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发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