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号杭州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宁宁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名,代表股份389,921,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7%。其中,投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名,代表股份384,52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名,代表股份5,398,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5%;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名,代表股份5,398,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89,352,267 | 99.8539% | 509,596 | 0.1307% | 60,100 | 0.0154%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828,521 | 89.4466% | 509,596 | 9.4401% | 60,100 | 1.1133% | 0 | 0 | 通过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耿晨律师、潘雨晨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