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退休离任暨由董事长代理总裁职责的议案》
朱慧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23年9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衔接作了充分合理安排,新总裁到任前,由董事长戚金兴先生暂行代理总裁职责。
朱慧明先生出任公司总裁期内,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为公司的腾飞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董事会以及戚金兴董事长对朱慧明先生任职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向朱慧明先生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戚金兴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杭州市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浙商全国理事会主席团主席,浙商理事会主席,浙江省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经营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浙江大学MBA研究生企业导师。荣获2017年十大风云浙商,曾获中国经营大师,中国优秀房地产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劳动模范,中国推进城市化进程十大突出贡献者,中国住宅产业领军人物,中国房地产品牌贡献人物,最具社会责任感形象大使,浙江经济年度人物,浙江省房地产十大风云人物,浙江省伯乐奖,春风行动特别贡献奖等荣誉。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戚金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1.94%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4%的股权,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