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先生综合考虑个人实际情况,调整个人任职,于2023年10月26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于永生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其辞任将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相关要求完成人员调整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于永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于永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于永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