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17  蔚蓝锂芯(002245)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蔚蓝锂芯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225,011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股份已于2022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35,821,526股增加至1,152,046,537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9,434,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8个月,即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先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CHEN KAI先生作出如下承诺:自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先生及其控制的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040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CHEN KAI先生及其控制的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64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涉及发行对象1名,对应进行股份登记的股东1名,涉及1个证券账户。

4、因CHEN KAI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继续遵守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其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证券账户数量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1CHEN KAI1CHEN KAI4,649,0004,649,0001,162,250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增减变动数(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69,434,2856.03%-1,162,25068,272,0355.93%
其中:高管锁定股1,054,0350.09%3,486,7504,540,7850.39%
首发后限售股4,649,0000.40%-4,649,000--
首发前限售股63,731,2505.53%-63,731,2505.5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82,612,25293.97%1,162,2501,083,774,50294.07%
三、股份总数1,152,046,537100.00%-1,152,046,537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蔚蓝锂芯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股份锁定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蔚蓝锂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溪寻 杨传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