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查股网  2024-04-29  蔚蓝锂芯(002245)公司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后,于2024年4月17日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张贴于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时限不少于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提出异议。

2、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

3、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其他重要骨干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