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0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HEN KAI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99名,代表股份241,532,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23,417,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95人,代表股份18,114,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潘东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9,353,3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反对1,12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弃权1,0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93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反对1,1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弃权1,05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
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东燕先生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岩平及邰恬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