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03  蔚蓝锂芯(002245)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5-026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HEN KAI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79名,代表股份257,734,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23,422,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70人,代表股份34,31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455,9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91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弃权3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038,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反对9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弃权36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394,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88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弃权45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977,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反对8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弃权4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415,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反对8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45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997,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反对8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弃权45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56,48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86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弃权38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065,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反对86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弃权3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56,394,0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反对86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弃权47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976,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反对8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弃权47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117,2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反对1,2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弃权3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699,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反对1,2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弃权3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20,8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反对97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53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803,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9%;反对9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弃权5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CHEN KAI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044,728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3,955,5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反对1,16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弃权56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82,6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5%;反对1,16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弃权56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林文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2,880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54,676,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反对1,1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弃权5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632,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反对1,1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弃权5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069,4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反对1,0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57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651,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反对1,0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弃权5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

11、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277,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反对5,964,6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弃权4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859,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反对5,964,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弃权4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23,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反对5,584,9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弃权52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20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9%;反对5,584,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弃权5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4,767,5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反对2,477,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4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反对2,47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弃权4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

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