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恩和”)进行核实,姜飞雄及其一
致行动人、西藏恩和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