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2-29  华东数控(002248)公司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由于相关内容有误,需予以更正,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宋大鹏,男,1977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主管、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大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谷美君,女,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威高集团总裁助理。现任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监事。

谷美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更正后:

(1)宋大鹏,男,1977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主管、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大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谷美君,女,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威高集团总裁助理。现任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监事。

谷美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除上述内容的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