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华东数控(002248)公司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 路130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 方式和方法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2025 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 人,代表股份53,825,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 人,代表股份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4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0 人,代表股份55,185,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6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 人,代表股份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 人,代表股份1,35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42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1%;反对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1%; 弃权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5829%;反对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1957%;弃权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4%。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3%;反对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1%; 弃权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5094%;反对4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1957%;弃权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0%。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反对4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4%; 弃权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9360%;反对4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1.9235%;弃权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5%。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6%;反对4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3%; 弃权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4.1412%;反对4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1081%;弃权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6%。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5%;反对4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9%; 弃权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2740%;反对4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3060%;弃权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反对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8%; 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5.5535%;反对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0342%;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

7、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9%;反对4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2%; 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3.1776%;反对4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0791%;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01%;反对4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6%; 弃权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3.4719%;反对47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6892%;弃权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9%。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