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4日和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11,913,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成交总金额为79,815,376.8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公司已回购的合计11,913,139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23,246,256元减少至911,333,11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23,246,256股减少至911,333,117股。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