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4、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号金融广场
楼联化科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6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1,693,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8%;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2,659,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01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2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127,289,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5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总表决情况 | 362,011,645 | 99.8212% | 236,800 | 0.0653% | 411,500 | 0.1135%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26,640,992 | 99.4907% | 236,800 | 0.1860% | 411,500 | 0.3233% | 0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362,002,345 | 99.8187% | 237,900 | 0.0656% | 419,700 | 0.1157%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26,631,692 | 99.4834% | 237,900 | 0.1869% | 419,700 | 0.3297% | 0 | |||
上述第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郭斌律师、王顺达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