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1亿元。
(2)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等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1)步步高集团、王填张海霞夫妇同意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不超过1.1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步步高集团及王填张海霞夫妇承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向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及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