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股东步步高集团为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的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承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名下位于新化县上梅镇天华南路东侧的步步高商业广场物业(建筑面积30,438.72 平方米)为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的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3 年。
(2)同意以公司名下位于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建设南路76号莲城商业步行街的湘(2016)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05518号的物业(建筑面积604.55平方米)为公司在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3年。
(3)因融资所需,同意将公司所持有子公司岳阳高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质押期限4年。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