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含其辖属分支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期限等以签署的合同文本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1)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的不超过(含)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合同为准。
(2)同意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为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的不超过(含)5,000万元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万元整,同意以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其子公司广西兴南城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那历路22号南城百货仓储加工中心厂房、员工宿舍、物流仓库,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其子公司广西思蜜缇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15号广西思蜜缇休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项目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工业厂房作抵押,期限3年。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3年6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