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88 号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30,000万元—195,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54,361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