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更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红、谭燕芝、刘巨钦
2023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