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步高: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被司法强制执行及提出执行异议的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被司法强制执行及提出执行异议的公告
公司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被司法强制执行及提出执行异议的基本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函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获悉其所持有步步高股份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起始日 | 解冻日期 | 申请人 |
步步高集团 | 是 | 6,266,208 | 3.14% | 0.23% | 2024/5/27 | 2024/10/17 |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 | - | 6,266,208 | 3.14% | 0.23% | - | - | - |
2、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据步步高集团函告,因执行案件,2024年10月17日,其所持有的步步高股份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强制执行处置,具体如下:
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日 | 成交金额 (元) | 申请人 |
6,266,208 | 3.14% | 0.23% | 10月17日 | 17,921,354.88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步步高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 标记数 量 | 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数量 | 累计冻结与标记合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累计冻结与标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步步高集团 | 193,297,635 | 7.19% | 5,744,097 | 0 | 6,266,208 | 2.97% | 0.21% |
合计 | 193,297,635 | 7.19% | 5,744,097 | 0 | 6,266,208 | 2.97% | 0.21% |
(二)步步高集团关于本次强制执行的异议情况
2024年10月21日,步步高集团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执行裁定书》,并将已经划转至湖南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的6,266,208股步步高股份股票执行回转至步步高集团被划出上述股票的证券账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步步高集团的函告,对本次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步步高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情况。2024年10月11日,步步高集团债权人韶山市东兴建设有限公司已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步步高集团进行重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5)。
步步高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步步高股份利益的情形。
步步高集团因执行案件,其持有的步步高股份股票被司法冻结,关于涉及的执行案件,步步高集团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沟通解决,不会对步步高股份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如有涉及需要披露事项,将及时通知,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步步高集团通知函;
2、《执行裁定书》;
3、《执行异议申请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