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上海莱士”)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表决,选举胡维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目前公示期已过,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上述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新一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胡维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博士。1998年1月起任职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现任上海医药行业协会第1届血液医学转化专委会委员、上海市奉贤区第6届政协委员。2003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胡维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维兵先生持有本公司720,00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胡维兵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