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1月23日下午3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Jun Xu(徐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30%,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70%。基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307,149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湖堤路178号2号楼上海之鱼木莲庄酒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95,307,149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鉴于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40,787,907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45,480,758元。 |
第十九条 | 股份总数为6,740,787,907股,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740,787,907股。 | 股份总数为6,645,480,758股,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645,480,758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余条款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