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除8名持有人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13名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2名持有人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外,其他首次分配的持有人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为1,197.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回避了表决。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