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