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海盈康函告,获悉海盈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3,28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海盈康的表决权比例由27.70%变动至28.05%,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目前,海盈康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现将有关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内容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
2、海盈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3,28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的0.35%,增持金额为16,034.81万元(不含手续费)。截至目前,海盈康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完成。
3、截至2025年3月12日,海盈康持有上海莱士1,424,820,2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并通过接受 Grifols, S.A.(“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861,889,9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05%)所对应的表决权。
二、本次增持触及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51号3号楼902-29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3月12日 | |||
股票简称 | 上海莱士 | 股票代码 | 00225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23,284,400 | 0.35% | ||
合 计 | 23,284,400 | 0.3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1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5.2.26)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5.3.12)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海盈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1,535,852 | 21.11% | 1,424,820,252 | 21.46%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1,535,852 | 21.11% | 1,424,820,252 | 21.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Grifols, S.A | 合计持有股份 | 437,069,656 | 6.58% | 437,069,656 | 6.58%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7,069,656 | 6.58% | 437,069,656 | 6.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海盈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838,605,508 | 27.70% | 1,861,889,908 | 28.05% |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8,605,508 | 27.70% | 1,861,889,908 | 28.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海盈康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25年3月12日,海盈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28.4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增持金额为16,034.81万元。增持情况与已披露计划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履行中。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1、股份性质情况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
2、根据海尔集团与 Grifols, S.A.于2023年12月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Grifols, S.A.于2024年1月2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36个月。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而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海盈康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