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决议公告:2023-06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决议公告:2023-062
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7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75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4、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3年7月31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95元/股。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