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泰和新材(002254)公司公告

决议公告:2023-07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副董事长徐立新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宋西全先生、陈殿欣女士、程永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及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议公告:2023-076

聘任杜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职业经理人),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副总裁的简历见附件1。

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111万股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股份总数由862,934,983股增加至864,044,9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2,934,983元变更为人民币864,044,983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93.4983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404.4983万元。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293.498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404.498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召开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决议公告:2023-076

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7、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

决议公告:2023-076

附件1:杜玉春简历

杜玉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公司销售区域经理、对位芳纶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兼芳纶销售部经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目前兼任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董事、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杜玉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70,000股。杜玉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