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合资公司之框架协议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设立合资公司之合资协议暨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签署合资协议设立合资公司金川集团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新能源”),共同建设“28万吨/年动力电池用硫酸镍产品提升项目”。金川新能源已于2022年8月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4月以来,金川新能源开展了一系列萃取设计优化和浸出设计优化实验总结、概念设计、商务谈判等工作,将于2024年2月底前具备项目全面施工条件。
日前,金川新能源召开了第一届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川集团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及因本次股权划转修订金川新能源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工商手续的事项。
为增强产业协调,发挥竞争优势,提高资源效率,进一步促进金川新能源未
来稳定发展,金川集团将其持有的金川新能源60%股权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镍盐”)。金川新能源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金川集团镍盐有限公司 | 60% |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40% |
总计 | 100% |
金川镍盐为金川集团下属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公司,此次依据合资协议约定条款进行股权划转。股权变更后,持股60%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川集团,金川新能源将成为金川集团下属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二级公司,成为业务板块的硫酸镍部分产能,对于推进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建设,促进镍产业链向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延伸,提供更直接的保障工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