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决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于北方 陆文龙 冯晓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