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议案》;
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新能源业务板块,并为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发展积极引进投资者,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经过多轮磋商,最终确认引入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千虹”)作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或“标的公司”)的战略投资者。经双方深入了解后,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及合作理念存在分歧,同时公司目前正与新的投资方进行洽谈,将继续协同新投资方按原定计划推进光伏板块布局及相关标的收并购。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流动性准备充足,为了优化深圳永晟的持股比例,增厚归母净利润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根据《增资扩股协议》第8条的相关约定,经综合研判,公司向浙江千虹回购其持有的深圳永晟全部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在2023年5月23日前办理相关的回购手续。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深圳永晟增资扩股事项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