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解除受限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股权解除受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解除受限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与债权人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友好协商,为支持公司后续战略发展布局,前述债权人同意解除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受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解除受限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资产名称 | 解除受限状态 | 执行法院/质权人 |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解除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解除质押 | 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 解除司法冻结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解除质押 | 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限情况已全部解除。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2、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