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5:3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化春先生因病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郭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玖兆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化春先生因病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故李化春先生本次表决视为弃权。
鉴于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玖兆”)已成功通过竞争性谈判并获得了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华泽”)的唯一增资权,考虑到公司新能源板块发展战略需要,以及进一步谋求国电投华泽控股权的准备,经与合作方友好协商,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拟收购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涵投资”)持有深圳玖兆的全部股权,即52%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4万元。玖涵投资已完成对深圳玖兆实缴104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玖涵投资的剩余出资义务2,392万元将由深圳永晟继续履行。公司通过该次股权受让将成功获得深圳玖兆对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的独家投资权利,且将完全主导后续与国电投华泽的交易协议谈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需交易各方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购深圳玖兆全部股权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