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积极筹集现阶段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现金流,同时优化现有股权结构并降低财务性投资,经与交易对手方嘉兴新国兴慧信智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友好协商,同意公司以交易对价人民币4,998万元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兆新商业有限公司(简称“兆新商业”)5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兆新商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禾新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回收流动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约2,2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97.02%,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金额为准。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兆新商业部分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