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股权质押合同>的议案》;
因青海霖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霖航”)被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吸收合并后注销,青海霖航原《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依法由富康矿业承接。为了缓解富康矿业目前所面临的资金周转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富康矿业在原8.8793%股权质押基础上,继续向公司补充质押其持有的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6.1207%的股权(合计质押15%的股权);同时,公司同意富康矿业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5,450万元的偿还时间调整为2024年5月15日前支付。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