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公告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
审慎分析后,现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抓紧推动公司财务性投资的处置和对外投资结构的优化工作,公司后续将择机安排相关工作。
三、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基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议案。
四、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本次终止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结合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考虑,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