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度,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公司预计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内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经不再符合当下市场环境及公司的发展需求,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实现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注销本激励计划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281.0950万份股票期权和2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764.80万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122名激励对象(其中有12名激励对象同时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1,045.8950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9日全部办理完成,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和稳定性。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