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4年6月14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共计行权7,243.59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股本总额由188,241.1872万股,增加至195,484.782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8,241.1872万元,增加至195,484.7822万元。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