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3月29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尔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状况、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改革相关事宜尚在进行以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经营现状等因素,在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后,会议同意江苏快达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江苏快达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江苏快达适时择机重新启动资本市场上市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