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7月30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其中关联董事尹英遂、李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2024年度经营团队薪酬与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刊登于2024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
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4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