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ST升达(0022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赖旭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27,387,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2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748,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6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5,638,4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6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271,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1,748,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52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53%。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373,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4,257,6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洋、仲倩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