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58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1.01 | 选举赖旭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1.02 | 选举陆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1.03 | 选举杜雪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1.04 | 选举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1.05 | 选举虞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1.06 | 选举王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2.01 | 选举王迪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2.02
2.02 | 选举何淑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2.03 | 选举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3.01 | 选举殷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3.02 | 选举周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3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4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栏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赖旭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陆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杜雪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虞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王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迪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何淑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殷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3.02 | 选举周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对于不采取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投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