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ST升达(002259)公司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近日陆续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96份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张海龙、徐志峰等96名投资者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上述案件均由成都中院受理。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均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共374起,涉及诉讼请求金额总计11,213.26万元,具体主要进展情况请查看公司于2020年5月7日、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告》、《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3-049)。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张海龙、徐志峰等共计96名投资者

被告:升达林业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96位投资者损失共计1,652.96万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3、案件概述

被告升达林业系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259。2019年5月22日,升达林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据此,此次新增的96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