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退: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6  德奥退(002260)公司公告

000000证券名称:德奥退公告编号:

2024-001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处于二审审查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一、诉讼事项概况

2022年2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原名称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以下称“《不同意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认为公司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4.1条、第14.2.l条、第14.2.6条关于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规定,据此深交所上市委员会未通过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认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同意公司恢复上市的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且决定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据此做出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也缺乏前提和基础,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停止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为此,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同意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判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该诉讼事项的一审

判决书。随后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二审上诉;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通知书,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预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不存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根据2022年4月29日颁布并实施的《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法律救济的结果决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因目前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同意公司恢复上市的决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二审上诉,故此依据《实施办法》之规定,目前主办券商暂停了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权、登记等手续。

后续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诉讼事项作出判决后,公司与主办券商会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特此公告。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