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0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4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数为169,006,2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4518%。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061,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76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7,944,46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75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4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061,7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7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945,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09%;反对78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6%;弃权1,273,4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001,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0.2174%;反对78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7362%;弃权1,273,4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46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邓争艳律师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