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关于收到1类化学药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1类化学药品《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核准签发的1类化学药品NH300231肠溶片3个规格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NH300231肠溶片
受理号:CXHL2301050;CXHL2301051;CXHL2301052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1类
规格:2.5 mg,10 mg,30 mg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申请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8日受理的NH300231肠溶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用于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NH300231具有新颖的药理机制,为新一代非典型抗精神分裂症药物。它是一种5-HT2A受体拮抗剂和多巴胺受体调节剂,且对5-HT2A受体的拮抗活性明显高于多巴胺D
受体,同时能够抑制五羟色胺转运体活性。临床前试验结果表明,NH300231在多种精神分裂症动物模型中均有药效。NH300231系公司自主研发,公司独家拥有其知识产权。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3460万元。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上述1类化学药品,公司将按照药监局核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将申报相关产品的生产批件。上述药品的获批生产,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精神类药品的产品线。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临床试验研究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上述药品临床试验的完成时间、进度、结果以及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将对上述药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