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商业化许可和合作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恩华和信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和信”)与TevaPharmaceutical Investment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TEVA”)达成产品独家商业化许可和合作协议,恩华和信将获得TEVA的安泰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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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氘丁苯那嗪片)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商业化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产品独家商业化许可和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同意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