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新 华 都(002264)公司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10: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含子公司)及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1,35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7%。

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其他2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解

除限售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含子公司),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5,580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5%。

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对应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未满足行权条件。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激励计划授予其他10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行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国涛先生、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2023年4月28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