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仪股份: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授权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满足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整体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授权事项。
独立董事:张宁、于定明、陈旭东
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