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仪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9)。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7月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西仪股份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车连夫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64,310,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66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7,300,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1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010,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0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005,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952,6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5%;反对3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46,9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23%;反对35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