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3-049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8)。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建设工业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王自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59,80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30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7,300,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1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508,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3,503,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鲜志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69,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1.02选举王自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1.03选举周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1.04选举张伦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1.05选举王晓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1,67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1.06选举王玉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鲜志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1.02选举王自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1.03选举周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1.04选举张伦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1.05选举王晓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6,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
1.06选举王玉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表决结果: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鲜志刚、王自勇、周莉、张伦刚、王晓畅、王玉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陈旭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2.02选举杨新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2.03选举曹兴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陈旭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2.02选举杨新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2.03选举曹兴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表决结果:同意的投票股数均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陈旭东、杨新民、曹兴权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六位非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由高管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江朝杰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59,569,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3.02选举逯献云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59,570,0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江朝杰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3,264,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2%;
3.02选举逯献云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3,264,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7%。
表决结果:同意的投票股数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江朝杰、逯献云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