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建设工业(0022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65证券简称:建设工业公告编号:2026-015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建设工业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鲜志刚先生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0,402,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8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6,370,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5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3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3%)。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96,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5%。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田浩林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10,219,44799.9775172,5000.021310,2000.0013审议通过
2.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10,279,64799.9849105,1000.013017,4000.0021审议通过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10,290,94799.986398,6000.012212,6000.0016审议通过
4.00《关于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810,193,14799.9742183,6000.022725,4000.0031审议通过
5.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10,213,14799.9767165,8000.020523,2000.0029审议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票数(股)比例(%)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913,78695.5401172,5004.210910,2000.2490
2.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973,98697.0096105,1002.565617,4000.4248

3.00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985,28697.285598,6002.406912,6000.3076
4.00《关于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3,887,48694.8981183,6004.481925,4000.6200
5.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907,48695.3863165,8004.047423,2000.5663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革、田浩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